六安市退役军人局关于征求《六安市退役军人帮扶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函
为建立退役军人帮扶救助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部分优抚对象幸福感、荣誉感、获得感。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安徽省拥军优属条例》等精神,市政府决定设立退役军人帮扶救助资金。为保证资金的合理筹集和有效使用,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起草《六安市退役军人帮扶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并形成了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修改完善此方案,请社会各界提出修改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2月14日至2020年2月26日,相关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我局。
1、联系电话:3350053 联系人:曹璐
传真电话:3350032。
联系邮箱:latyjrj@163.com
2、通信地址:六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待抚恤科(金安区梅山中路344号)
六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2月14日
关于印发《六安市退役军人帮扶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
征集结果
根据实际工作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六安帮扶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并书面征求了市有关部门的意见,2月14日至2月26日,我局同步通过信息公开网向公众征求意见,共收到单位反馈修改意见5条,未收到相关公众反馈意见,采纳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反馈单位 |
具体意见 |
采纳情况 |
1 |
财政局 |
标题《六安市退役军人关爱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建议修改为《六安市退役军人帮扶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
部分采纳 |
第三条退役军人帮扶救助资金的初始规模为100万元,由市财政纳入预算统筹。今后年度的预算,随着经济发展情况适当增加。 建议修改:退役军人帮扶救助资金的初始规模为100万元,由市财政纳入年度预算统筹安排。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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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页:第十二条 资金不得用于购买投资理财产品;不得将账户与其他账户混用;不得用于发放工作补贴、弥补公用经费等其它无关支出。建议修改:资金不得用于购买投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发放工作补贴、弥补公用经费等其它无关支出。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年末结余,市财政收回。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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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页: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建议增加文件有效年限。 |
未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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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民政局 |
建议第十一条修改为市民政局需加强对县区民政部门退役军人帮扶救助工作的指导,督促县区民政部门及时为 申请人提供已享受民政救助的相关申明材料。 |
未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