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保护英烈纪念设施让红色基因代代相传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退役军人局 发布时间:2025-11-19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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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政策引领,健全管护机制,实施提质改造、加强规范管理,推动全市烈士纪念设施管护工作有序开展。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县级及以上烈士纪念设施42处,烈士墓5717座,为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注入强劲动能。

全面摸清底数。分阶段组织县区全面摸底烈士纪念设施分布情况,摸清烈士纪念设施数量、位置、管理现状并采集相关数据,通过全国烈士纪念设施数据校核系统进行数据比对,实现全市烈士纪念设施动态信息化管理。

加强规范管理。严格落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划定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办理不动产登记,全市42处县级及以上烈士纪念设施和31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依法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41处烈士纪念设施首次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创新构建“行政+检察”联动模式,联合开展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累计发出检察建议书10份,20处墓体损坏等问题烈士纪念设施均整改到位。

推进提质改造。争取中央、省级资金对全市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进行集中整修。243座烈士墓就近迁入烈士陵园,287处烈士纪念设施得到修缮保护。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烈士纪念设施项目资金,对皖西烈士陵园等5处纪念设施实施提质改造。

做实红色教育。紧扣清明节、烈士纪念日等重要节点,多维度弘扬英烈精神,构建“阵地+活动+网络”红色教育矩阵,推出“四个一”代祭扫服务(擦拭烈士墓碑、敬献一束鲜花、拍摄一组照片、给烈属打一通电话),开设网上英烈祭扫纪念平台,组织“缅怀英烈伟绩·争当红色传人”等活动,近300万人参与英烈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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