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公布第二批市级烈士纪念设施的通知
舒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市人民政府于2025年3月11日批准舒城县烈士陵园、胡底烈士纪念馆为第二批市级烈士纪念设施,现予以公布。
请舒城县按照《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规定,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及保护管理,规范服务内容,提高管理水平。深入做好英烈事迹发掘整理,扎实做好史料研究,加大宣传、陈展工作力度。积极组织开展祭扫、纪念活动,充分发挥市级烈士纪念设施在传承红色基因、缅怀英雄烈士、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
六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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