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批市级烈士纪念设施候选名单的公示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退役军人局 发布时间:2024-01-04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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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六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做好市级烈士纪念设施申报工作的通知》(六退役军人秘〔2022〕54号)要求,对照《六安市市级烈士纪念设施申报工作指引》,由申报单位自主申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考评组进行综合考评。经初审,金寨县南溪革命烈士陵园、金寨县红28军坚持三年游击战争纪念园、金寨县双河烈士纪念园、金寨县立夏节起义烈士纪念园、金寨县长岭乌凤沟战斗红军烈士纪念园、霍山县大化坪镇烈士陵园、霍山县三尖铺烈士陵园、金安区张家店战斗烈士陵园八处纪念设施达到市级烈士纪念设施条件,经局党组会议研究,拟认定上述八处纪念设施为第一批市级烈士纪念设施候选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月4日至1月17日(10个工作日)。如有问题,请于公示期间及时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4—3350051。

六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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