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合法性审查意见书
宣传教育和权益维护科:
我局于2025年6月30日对你科草拟的《六安市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一、审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事务部等5部门《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9〕62号)、退役军人事务部等7部门印发的《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规范》(退役军人部发〔2025〕6号)。
二、审查事项
(一)决策主体:《办法》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宣传教育和权益维护科拟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定,决策主体适格。
(二)决策权限:通过建立困难帮扶机制,划定帮扶范围、明确帮扶对象和帮扶标准、规范办理程序等做好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
(三)决策程序:《办法》在征集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及市直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广泛征集社会各方意见、建议并反复修改完善形成定稿。
(四)决策内容:《办法》明确了帮扶范围、帮扶对象、帮扶标准和办理程序,并细化了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属于规范性文件范畴。
三、合法性审查意见
经审查,《六安市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制定主体适合、依据明确,职权行使正当,程序符合规定,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相抵触。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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