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六安市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备案报告
市司法局:
现将我局草拟的六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六安市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备案报告及说明各一份报送备案。
附件:六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六安市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备案说明
2025年6月30日
附件
六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六安市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备案说明
一、制定背景
为做好困难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解决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急难愁盼问题,提升退役军人获得感、幸福感、尊崇感,规范资金的使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六安市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起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事务部等5部门《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9〕62号)、退役军人事务部等7部门印发的《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规范》(退役军人部发〔2025〕6号)。
三、制定意义
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是新形势下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服务保障的重要内容,对服务军地改革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体现社会尊崇优待具有重要意义。
四、起草过程
《办法》在广泛征求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相关单位意见后,对困难帮扶对象、帮扶标准、办理程序等关键条款进行多轮修改后,形成定稿。
五、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六章十三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划定帮扶范围。将全国退役军人困难帮扶管理系统中的现存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经县级退役军人部门帮扶后仍然困难的纳入帮扶范围。
2.明确帮扶对象。覆盖户籍在六安市的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聚焦因大病、伤残、突发意外等致困情形,同时明确五类不予帮扶的情形,确保精准帮扶。
3.明确帮扶标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因各类原因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按困难程度给予500至2000元帮扶;无力支付子女大学入学学费及最低寄宿生活费用的,对每名学生给予3000至5000元的一次性资金帮扶;同时兼顾灵活性,特殊情况需从严审批。
4.规范办理程序。明确“个人申请—乡镇初审—县级审核—市级审批”四级流程,强调公示监督和紧急情况“一事一议”,确保程序合规、高效。
5.职责划分和监督管理。细化了资金保障、申报和使用有关单位的职责,并明确了各有关方面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强化资金监管,由退役军人事务、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合建立资金监督机制,以保障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六、创新举措
一是采取“一揽子”帮扶。对因病、因残、因意外等各种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根据困难程度,给予基本生活保障性帮扶。
二是灵活帮扶方式。建立以资金帮扶为主、实物帮扶为辅的帮扶方式,原则上帮扶资金通过银行转账到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也可结合实际需要,直接发放现金或实物,实现帮扶多元化。
三是开辟帮扶“绿色通道”。一般情况下按照“个人申请、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初审、县区退役军人局审核、市退役军人局审批”的程序进行申报后帮扶,对特殊紧急情况一事一议,先行帮扶后补充手续,确保帮援及时。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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