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六安市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日前,六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定出台了《六安市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对《办法》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举措落到实处,近年来,国家层面相继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9〕62号)、《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规范》(退役军人部发〔2025〕6号)等法律和文件,要求各地建立健全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机制。六安市依据上述法律和政策文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办法》,旨在规范资金使用流程,严格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推动构建覆盖全面、合规高效、成效显著的困难帮扶体系。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办法》的出台,是我市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升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水平,助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实践困难退役军人帮扶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路径,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在资金使用相关环节中,还存在申报程序不规范、帮扶方式单一等问题。为顺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更好回应广大退役军人急难愁盼,市退役军人局在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以解决困难退役军人实际需求为导向,兼顾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灵活性,制定出台本《办法》,确保帮扶工作高效合规、公平公正。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本办法充分结合了国家及上级部门关于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相关要求,立足六安市困难退役军人的实际情况,深入分析本地退役军人困难类型、帮扶需求,参考其他地区的成熟经验,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及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机构意见的基础上,反复修改完善,最终形成并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通过规范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实现“应帮尽帮、应援尽援、帮援及时”,切实解决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面临的突发性、紧迫性困难,增强其获得感、荣誉感和归属感。
五、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六章十三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帮扶对象:具有本地区户籍,在全国退役军人困难帮扶管理系统中为现存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且经县区退役军人局帮扶后仍不能有效缓解困难的,具体包括因大病、旧伤复发等导致生活困难,因自然灾害等突发意外致困,无力承担子女学费的困难户、低保户,及其他经认定生活确实困难的人员。
2.帮扶标准:分为保障性帮扶和教育帮扶,保障性帮扶按500至2000元标准执行,教育帮扶对考入全日制大学的子女给予3000至5000元一次性帮扶;同一对象一个自然年度内原则上仅享一次市级帮扶,特殊情况需集体研究从严审批。
3.不纳入帮扶范围的情形:包括因打架斗殴、赌博等原因致困,参与非法组织或扰乱社会稳定,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证明,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处理等人员。
4.申报与发放程序:一般按个人申请、乡镇初审、县区审核(含5个工作日公示)、市退役军人局审批的流程进行,特殊紧急情况一事一议先行帮扶后补充手续;资金原则上通过银行转账,特殊情况可发放现金或实物。
5.责任与监督:明确市、县区退役军人局及财政局的职责,要求资金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明确法律责任,确保资金规范使用。
六、创新举措
1.建立应急帮扶机制:特殊紧急情况实行“一事一议”,可先行帮扶后履行手续,提升帮扶的及时性,解决突发困难。
2.因人因需分类帮扶:根据困难类型和程度实施差异化帮扶,避免“一刀切”,提升帮扶精准度。
3.灵活资金发放方式:以银行转账为主,特殊情况下可直接发放现金或实物,兼顾规范管理与实际需求,确保帮扶到位。
七、保障措施
1.明确责任分工:市退役军人局负责资金使用计划、管理及绩效评价等;市财政局负责资金安排与预算监督;县区退役军人局负责材料审核、结果公开等,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责任体系。
2.严格监督管理: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发放工作补贴等无关支出,定期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确保资金用在实处。
3.强化法律责任:对单位违法违规使用资金及个人骗取资金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为资金安全使用提供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