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项目经费预算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退役军人局发布时间:2024-03-29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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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救助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该项目用于紧急救助遇到特殊困难的六安籍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对象家庭。

(2)项目立项依据。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30号),《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发〔2020〕8号)以及《六安市退役军人关爱资金管理使用办法》中关于“视被帮扶人困难程度,进行关爱帮扶”等规定安排。

(3)实施主体。六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科。

(4)起止时间。2024年元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共100万元,用于遇到特殊困难的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对象家庭。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100.00万元(含上年结转0.00万元)。

(7)绩效目标。通过该项目资金,完成建立困难帮扶援助机制,为市直遇到特殊困难的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对象家庭发放救助的工作内容,实现让退役军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的工作目标。

2、“优抚对象专项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该项目主要用于为1953年底前入伍的军队退役人员、1953年后“两参”人员发放生活困难补助,以及越战老兵养老保险接续费用、组织功臣模范、烈士遗属等人员在我市光荣院进行短期疗养费用。

(2)项目立项依据。《关于调整在企业退休的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皖退役军人密电〔2018〕5号)、《六安市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纪要》、《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文件安排。

(3)实施主体。六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科。

(4)起止时间。2024年元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

①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接续基本养老保险的越战退役人员22人,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接续费约24万元;

②为我市1953年底前参军转业和复员到企业的退休人员57人发放生活困难补助93.24万元;

③为市直1953年底以后入伍的在企业退休的“两参”人员发放生活困难补助216万元;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333.24万元(含上年结转0.00万元)。

(7)绩效目标。通过该项目资金,完成为我市1953年底前参军转业和复员到企业的退休人员、1953年后入伍的在企业退休的“两参”人员发放生活困难补助,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接续养老保险的越战退役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用,落实优抚对象相关政策等工作内容,实现切实做好抚恤优待工作和关爱帮扶工作,增强退役军人幸福感的工作目标。

3、“越战公益性岗位专项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该项目用于为越战退役下岗人员提供公益性岗位,提供就业机会,发放公益性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公益性岗位补贴,缴纳管理费、社保费,购买服装。

(2)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市委办公室《关于市复退军人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第8号)文件精神以及《关于印发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财社[2014]18号)之规定,实现有效解决他们再就业和保险接续等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目标。

(3)实施主体。六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科。

(4)起止时间。2024年元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①为市直82名对越自卫反击战退役人员发放公益性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日常管理费209.59万元。

②为市直82名对越自卫反击战退役人员缴纳5项社保103.32万元;

③为第一批对越自卫反击战退役人员购买服装6.15万元;

④体检费4.1万元。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419.62万元(含上年结转0.00万元)。

(7)绩效目标。通过该项目资金,完成为市直越战退役人员提供公益性岗位,发放公益性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岗位补贴,缴纳社保费用等工作内容,实现有效解决他们再就业和保险接续等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目标。

4、“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保费”项目。

(1)项目概述。该项目用于为自择业军转干部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大病救助。

(2)项目立项依据。根据省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等13部门《印发<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皖军转〔2002〕1号)等文件规定安排。

(3)实施主体。六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安置科。

(4)起止时间。2024年元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①2024年市直自主择业军转干部110人医疗保险费用146.12万元;②应付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1.58万元。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147.70万元(含上年结转0.00万元)。

(7)绩效目标。通过该项目资金,完成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缴纳基本医疗费、大病救助费,落实有关自主军转干部医保缴费政策,进一步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安置等工作内容,实现解决现役军人后顾之忧,让军人成为令人尊崇的职业,提升军人职业的吸引力的工作目标。

5、“双拥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该项目用于双拥宣传活动、举办双拥杯篮球赛等系列活动、情系边海防官兵拥军优属活动等。

(2)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拥军优属条例》、《安徽省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等文件安排。

(3)实施主体。六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科科。

(4)起止时间。2024年元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

①设置城区主干道双拥宣传标识牌和电视报纸等宣传、新兵入伍欢送和迎接老兵退役返乡,开展“文化拥军、法律拥军、科技拥军”等系列活动约20万元。

②“军人驿站”入住补助经费、驻六部队官兵免费门诊医疗共40万元。

③拥军支前工作10万元。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70.00万元(含上年结转0.00万元)。

(7)绩效目标。通过实施该项目,完成广泛开展双拥宣传、群众性双拥活动,发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光荣传统,巩固和完善群众性、社会化的大拥军工作格局的工作,从而实现深入推进争创双拥模范城、模范单位和个人的双拥创建活动高效实施。

6、“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过该项目资金,落实军转干部政策及安置工作,组织开展各类退役军人系统业务拓展训练,深入开展“最美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先进典型等宣传工作以及烈士寻亲公益活动,并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组织开展“红耀江淮”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加强我市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工作,想方设法安置好、使用好退役军人,努力维护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2)项目立项依据:根据《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皖发﹝2018﹞27号)、《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皖发﹝2018﹞27号)、根据国务院令第718号《烈士褒扬条例》(2019年8月1日)、《英雄烈士保护法》(2018年4月27日)、《关于开展退役军人“红耀江淮”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皖退役军人发〔2021〕19号)等文件安排。

(3)实施主体。六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权益维护科、军服中心等。

(4)起止时间。2024年元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①六安市退役军人“红耀江淮”志愿服务保障经费9.04万元;②信访维稳经费10万元;③最美退役军人评选及宣传经费10万元;④老兵融宣传经费项目10万元;⑤烈士寻亲项目经费8.82万元;⑥常态化走访退役军人经费10万元。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57.86万元(含上年结转0.00万元)。

(7)绩效目标。通过该项目资金,完成落实军转干部政策及安置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工作人员各类业务拓展训练,开展“最美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先进典型等宣传工作以及烈士寻亲公益活动,并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实现进一步加强我市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工作,想方设法安置好、使用好退役军人,努力维护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工作目标。

7、“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通过该项目用于举办退役军人招聘会,开展就业帮扶活动,举办创业赛事活动,服务招录退役军人等支出。激发退役军人创业热情,促进退役军人就业。

(2)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根据《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政府办公厅 安徽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制度改革方案重点工作举措的通知》(皖办发〔2021〕20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等文件精神安排。

(3)实施主体。六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科。

(4)起止时间。2024年元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①2024年度全市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共计约4万元;②举办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6.05万元;③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培训共计约6.15万元;④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11万元;⑤2024年全省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项目35.96万元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63.16万元(含上年结转0.00万元)。

(7)绩效目标。通过举办退役军人创业赛事活动、专场招聘会等就业帮扶措施,完成拓宽就业渠道,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帮助就业困难退役军人稳定就业以及加大支持力度等工作顺利实施,实现鼓励退役军人自主创新创业,推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目标。

8、“重大节日慰问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用于市退役军人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委老干部局、市残联等单位重大节日对军分区、烈属、特困老人、低保户、下岗失业人员、特别困难农民工、厅局级离退休老干部、特困残疾人和残疾人福利企业等慰问。

(2)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市政府工作需要。

(3)实施主体。六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委老干部局、市民政局等单位

(4)起止时间。2024年元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用于市退役军人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委老干部局、市残联等单位重大节日对军分区、烈属、特困老人、低保户、下岗失业人员、特别困难农民工、厅局级离退休老干部、特困残疾人和残疾人福利企业等慰问。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350.00万元(含上年结转0.00万元)。

(7)绩效目标。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完成在“七一”、“八一”以及“春节”等重要节日到来之前对重要涉军团体进行慰问的工作内容,实现表达党和军队对他们的关心和关注,促使涉军团体稳定性大大提升的工作目标。

9、“企业军转干部专项资金”项目

该项目为涉密项目,项目信息暂不予以公开。

10、“优抚安置工作专项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用于保障优抚对象生活补助经费、参试部队退役军人体检经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建设经费、军供站维修改造经费、无军籍职工生活待遇调整经费等支出。

(2)项目立项依据:皖财社【2023】1479号。

(3)实施主体。六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科、安置科。

(4)起止时间。2024年元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在乡老复员军人、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含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中央和省属企业退休两参战士、老党员等群体生活补助支出。参试部队退役军人体检经费主要用于参试部队退役军人进行体检等相关支出。省级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主要用于帮助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建立补充医疗保险、七至十级残疾军人等旧伤复发医疗补助和落实优抚对象医疗优惠待遇等。全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建设经费主要用于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设备购置更新、环境整治美化及陈展宣传等。军供站维修改造经费主要用于军供站维修改造、设备购置更新、环境整治美化等。无军籍职工生活待遇调整经费主要对全省1987-1998年接收军队无军籍职工的市、县给予补助。用于市退役军人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委老干部局、市残联等单位重大节日对军分区、烈属、特困老人、低保户、下岗失业人员、特别困难农民工、厅局级离退休老干部、特困残疾人和残疾人福利企业等慰问。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50.33万元(含上年结转0.00万元)。

(7)绩效目标。通过发放生活补助金,使优抚对象等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通过对部分参战参试退役军人体检给予补助,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通过发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有效缓解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通过下达优抚安置事业单位补助资金,有效促进其建设和发展,更好地发挥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阵地的作用。

11、“优抚对象补助经费(中央配套)”项目

(1)项目概述。用于保障优抚对象生活补助资金正常发放,保障优抚对象生活稳定。

(2)项目立项依据:皖财社【2023】1432号。

(3)实施主体。六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科。

(4)起止时间。2024年元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经费(第一批)主要用于伤残人员(含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老红军”(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三属”(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家属)、烈士老年子女(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在乡老复员军人、农村籍退役士兵、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和参试退役军人(含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等群体抚恤和生活补助支出。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159.00万元(含上年结转0.00万元)。

(7)绩效目标。通过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使优抚对象等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12、“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用于保障对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参保缴费、住院和门诊费用进行补助,解决其医疗难问题。

(2)项目立项依据:皖财社【2023】1432号。

(3)实施主体。六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科。

(4)起止时间。2024年元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对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给与缴费补助,对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给与医疗费用补助等方面。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7.00万元(含上年结转0.00万元)。

(7)绩效目标。通过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使优抚对象等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13、军休中心办公场所改造费项目。

(1)项目概述。六安市军队离退休管理服务中心根据财社【2022】268号文件《六安市财政局关于市军休中心拆迁补偿款使用事项的请示》(六退役军人【2002】18号)亦明确军休机构应当加强基础设施设备建设,为满足军休干部服务管理要求,购置办公设备国产A3打印机一台,总价控制在2.50万元以内,故申请列入2024年项目支出内,以保障服务机构正常运行。

(2)立项依据。根据财社【2022】268号文件《六安市财政局关于市军休中心拆迁补偿款使用事项的请示》(六退役军人【2002】18号)的批示。

(3)实施主体。六安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5)项目内容。购置国产A3打印复印一体机一台2.50万元。

(6)年度预算安排。本年财政拨款安排 2.50万元。

(7)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完善服务设施设备建设,及时更新老旧办公设施设备,确保军休干部服务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实现军休干部活动更加安全、方便、舒适。

14、“文物征集修复保护及园区维修维护”项目

(1)项目概述。1、革命文物资料的征集、整理、修复,加强文物资料的管理、保护与利用;2、园区绿化树木草皮管养补植,提升生态环境;3、园区碑林石刻、纪念塔、大型雕塑和铜像等纪念设施维修维护,充分发挥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的教育作用;4、道路桥亭走廊等基础设施维修维护,提供安全舒适的环境;5、大别山革命历史纪念馆内中央空调、馆内现代影音设备维修维护。馆内中央空调2013年安装,时间过长,需经常维修维护保养,现代影音设备投影仪、电子屏、声光电多媒体机等均使用五年以上,内部零部件需更换。

(2)立项依据。《烈士褒扬条例》、《省委宣传部 省退役军人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省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皖退役军人发〔2021〕23号)

(3)实施主体。皖西烈士陵园管理处。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1、文物资料征集整理修复使用;2、大别山革命烈士纪念馆内部各类设施设备维护维修。其中①馆内消防设施年度维保及部分消防设施设备老化(控制主机故障频繁急需更换);②馆内智能化运行系统,人流统计系统,监控显示系统,网络运行维修维保;③纪念馆参观预约核销系统的云端数据处理,智能自助语音讲解系统,门禁核销设备维修维护等;④馆内全彩LED显示系统,电子沙盘系统,战斗场景投影仪影音设备含投影仪、电子屏多媒体机等均使用5年,以上设备均已老化频繁出现故障,零部件需经常维修保养;等维修维护费;⑤馆内中央空调于2013年安装至今已10年,零部件老化,故障频繁维修维护;⑥纪念馆内无障碍通道(电梯)维护维修。3、大别山革命烈士纪念馆外部设施维护维修。其中①陵园碑林石刻、纪念塔、大型雕塑和铜像、铁桥等园区维修维护;②纪念馆外墙及外墙玻璃清洗及窗帘等设施清洗维护等;③纪念馆楼顶及外墙大理石干挂结构,需进行防水、防脱落、保温等维修维护。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19.00万元。

(7)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开展园区内各项设施管养维护,美化环境,烈士资料收集、整理,革命文物管理、保护,展馆硬件设施的强化,各种形式革命烈士纪念活动开的展等工作,确保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褒扬先烈、教育后人、服务社会”的宗旨,丰富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持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保障陵园优质、高效运转。

15、“博物馆逐步免费开放补助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主要用于免费开放后正常运转和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等支出。

(2)立项依据。《中央补助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01号)

(3)实施主体。皖西烈士陵园管理处。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用于免费开放后正常运转和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等支出。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54.00万元。

(7)绩效目标。通过该项目的实施,管理建设维护好红色教育基地,实现“褒扬先烈,教育后人,服务社会”的宗旨,给群众提供寓教于乐的安全场地。

16、“运转维护费-军供保障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2024年六安市军供站编制项目绩效目标1个,预算资金22.2万元。主要为过往部队、新兵入伍、退役老兵及支前民兵提供餐饮、住宿、集结等供应保障。

(2)立项依据。根据《民政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关于加快推进军供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的意见》(民发〔2016〕68号)中关于“增强军供应急保障力量”、《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民政厅转发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全国重点军供站设施维修改造及设备更新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3〕1025号)中关于“军供必要设备的更新配备”“各地要将全国重点军供站的设施维修改造、设备更新等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安排解决”的规定安排。

(3)实施主体。六安市军供站。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通过项目实施,开展为过往部队、新兵入伍、退役老兵及之前民兵提供餐饮、住宿、集结等供应保障工作,推动强化军供保障能力建设、促进国防和部队建设,密切军民军政关系,实现为部队服务,为国防建设服务的目的。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22.20万元。

(7)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总体目标是项目预期产出和效益的总体描述,绩效指标是总体目标的细化和量化。绩效指标统一按照三级设置,一级指标分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两大类,二级指标分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均属于产出指标)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属于效益指标),三级指标结合项目实际,明确具体指标和指标值。

同时,我单位涉及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项目7个,分别是:“2022年省级优抚安置补助经费”、“2022年中央退役安置补助经费”、“省级企业军转干部配套资金”、“退役安置补助经费”、“退役士兵社保接续费用”、“中央军队转业干部人员经费”、“中央企业军转干部补助资金”,以上项目均为涉密资金项目,项目信息暂不予以公开。

17、“2023年军人住宿及办公用房改造”项目

(1)项目概述。2024年六安市军供站编制项目绩效目标1个,预算资金7.18万元。主要加强自我保障能力建设,进一步推进正规化、标准化建设,切实提高保障能力。

(2)立项依据。根据《民政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关于加快推进军供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的意见》(民发〔2016〕68号)中关于“增强军供应急保障力量”、《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民政厅转发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全国重点军供站设施维修改造及设备更新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3)实施主体。六安市军供站。

(4)起止时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通过项目实施,开展为过往部队、新兵入伍、退役老兵及之前民兵提供办公、住宿、集结等供应保障工作,推动强化军供保障能力建设。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7.18万元。

(7)绩效目标。推动强化军供保障能力建设、促进国防和部队建设,密切军民军政关系,实现为部队服务,为国防建设服务的目的。

同时,我单位涉及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项目10个,分别是:“2022年省级优抚安置补助经费”、“2022年中央退役安置补助经费”、“省级企业军转干部配套资金”、“退役安置补助经费”、“退役士兵社保接续费用”、“中央军队转业干部人员经费”、“中央企业军转干部补助资金”、“2022年中央退役安置补助经费(第一批)”、“军队转业干部补助经费”、“退役安置补助经费(军休中心)”以上项目均为涉密资金项目,项目信息暂不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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