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征集《关于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情况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关于做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皖退役军人办〔2022〕4号)等文件精神,为落实“普遍推行适应性培训、全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要求,切实抓好全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规范培训内容和组织程序,促进退役士兵尽快完成身份和职业转变,更好发挥自身作用,市退役军人局草拟了《关于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我局于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2月20日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网站、书面信件等方式向社会征集相关意见和建议,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3条,具体采纳与否情况如下:
序号 |
反馈人 |
反馈渠道 |
意见建议 |
采纳情况 |
1 |
*先生 |
网站留言反馈 |
培训对象能否扩大范围?非当年度退伍的能否参加培训 |
未采纳。适应性培训面向当年度接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帮助其尽快完成身份和职业转变。如意向参加培训,可参加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 |
2 |
*先生 |
网站留言反馈 |
建议增加培训内容,对退役士兵就业去向多的企业,组织了解具体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帮助退役军人就业择业。 |
已采纳。已将组织退役军人到企业生产经营一线观摩学习,纳入培训内容-选训内容-参观考察中。 |
3 |
*某 |
网站留言反馈 |
坚持即退即训,原则上在退役军人接收报到2个月内完成培训。建议改为:坚持即退即训,原则上在退役军人接收报到6个月内完成培训。 |
未采纳。根据《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规定,“原则上在退役军人接收报到2个月内完成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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