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什么是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退役军人局发布时间:2023-03-09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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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29日,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对退役士兵安置政策作出重大调整,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城乡一体化的安置制度。自此有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提法。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义务兵(含城镇籍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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