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六安市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技能培训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退役军人局发布时间:2022-07-15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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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技能

培训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建以来,始终坚持把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把通过教育培训实现稳定就业作为重要任务,提高退役士兵的就业竞争能力。目前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是通过生产要素市场化和就业竞争最大化实现劳动力资源的最佳配置。退役士兵走向市场,要想在竞争中争得一席之地,关键在于劳动力素质的提高。通过开展教育培训,让退役士兵掌握相应的知识和技能,才能获得优先就业权。才能更好的促进退役士兵的就业和创业。

为进一步做好六安市2022年至2023年度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技能培训工作,推动退役军人成为高技能高素质人才,帮助退役军人高质量充分就业和成功创业。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依据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和《关于做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皖退役军人办〔2022〕4号)等文件精神。

三、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退役军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政策文件有关要求。开展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退役士兵就业能力是加快培养现代化建设人才的迫切需要,是新形势下促进军政军民团结、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是促进退役军人作用发挥的需要。退役士兵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作出过重要贡献,是国家宝贵的人力资源。加强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有利于促进退役士兵提升能力素质,帮助退役军人提高就业创业能力,让更多退役军人成为高技能高素质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贡献退役军人力量。

四、研判和起草过程

为起草好《方案》,市退役军人局组织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收集资料、走访调研,并汲取了兄弟单位在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方面的经验做法,形成征求意见稿。2022年5月19日至6月18日在市政府意见征集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征求意见建议3条,采纳1条。2022年7月14日六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正式印发《方案》。

五、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培训事项。确定了培训对象、目标任务及培训项目。面向当年度退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开展适应性培训,要求即退即训、全员参加,原则上在退役士兵返乡报到后2个月内完成;面向我市未参加过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民政部门)组织的技能培训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开展技能培训,培训在一年内完成。

二是制定培训流程。统筹考虑退役军人培训需求,用人单位岗位、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承训机构优势,确定培训专业,由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组织退役军人报名登记,联合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监督指导,确保培训教学质量和学员在校期间的日常生活管理。

三是落实资金保障。市、县区财政局、人社局将退役军人技能培训纳入就业补助资金分配范畴。根据实际培训完成人数核拨中央补助资金人均3500元补助。对中央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县(区)人社局,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照人均2400元/人的标准予以保障。

六、创新举措

一是与承训机构签订职业技能培训协议和委托培训合同,将参训学员满意度、“双证”获取率、培训就业率等均纳入重点考核指标,对协议(合同)履行不到位、满意度不足80%、未组织学员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双证”获取率不足70%、培训合格率不足90%的承训机构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取消其承训资格。

二是创新线上培训形式。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可以联合承训学校开通网上报名渠道,同时要求学校开设线上学习课程。

七、保障措施

为确保任务落实和目标实现,《方案》提出加强资金保障、严格经费管理。建立退役军人培训需求和培训情况数据库。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坚持调整改进、稳步发展,注重总结经验、着力提升服务,动员和引导广大退役军人积极参加适应性培训和技能培训,实现社会适应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双提升”。

八、下一步工作

六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建立健全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技能培训工作考核机制。确保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及技能培训工作按时推进,取得实效。对承训机构完成培训任务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对存在突出问题的进行约谈,责令整改,保障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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