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关于部分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收官的公告
根据国家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工作专班相关要求,部分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费用工作2020年11月底结束。请符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3号)文件规定条件,即日起因各种原因尚未提交申请材料或还未办理补缴的退役士兵,迅速向原办理安置手续的市、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交申请、办理补缴(原省安置办开出安置介绍信的退役士兵,请向原落户时户口所在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交申请、办理补缴),2020年11月30日截止,逾期不提交申请、不按规定办理补缴的,视为放弃补缴权益,不再受理。
详情请咨询原安置地市、县级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专班:
六安市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专班:0564-3350070
霍邱县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专班:0564-6066637
金寨县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专班:0564-7062098
霍山县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专班:0564-5032920
舒城县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专班:0564-8621335
金安区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专班:0564-5150764
裕安区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专班:0564-3301765
叶集区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专班:0564-6488595
0564-6496112
六安市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工作专班
2020年10月20日